青海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对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科普服务为重点,着力构建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格局,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不断筑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创新支撑。

(二)基本原则。

涵养科学精神。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坚持协同推进。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投入保障,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活力,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

完善制度机制。破除制约科普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价值导向,创新组织动员机制,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推动科普内容、形式和手段等创新提升,提高科普的知识含量,满足全社会对高质量科普的需求。

扩大交流合作。依托学术学会组织,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加紧密的交流合作,共筑对话平台,增进开放互信,深化创新合作,推动经验互鉴和资源共享。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0%。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区域、群体间科学素质发展不平衡得到明显改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科普资源数量和质量大幅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持续增长;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5个,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15个。培育命名省级科研科普基地10个、科普教育基地20个。创建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50家。培育省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50个,科普示范社区50个。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培训各类农牧民5万人,培训不低于2000名科学教师。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行动。

重点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实施6项提升行动。

1.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创新型青海建设夯实人才基础。

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中小学教育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走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激励青少年从小树立投身建设科技强国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水平。培养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开足开齐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课程,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定期开展科学学习质量监测,指导督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断提升科学教育水平。鼓励普通高中结合学科教学开展学生科学教育、探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推动建立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活动的教学体系。加大中小学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牧区倾斜力度,指导农牧区学校按国家要求开设科学课,建立农牧区科学教育实践基地,不断拓展科学教育途径和资源。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深化高校理科教育教学改革,推动科学基础课程和科学素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加强高校各类科学社团建设,举办科技讲座,开展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培训和推广。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实施科技创新人才育苗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依托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各类平台,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建立“小小科学家”人才库。与省外衔接,开展英才计划、少年科学院、青少年科学俱乐部等工作,探索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

促进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协调高校、科研机构、气象台站、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放优质科学教育互动资源,制定出台促进中小学科普工作办法,组建校外科学教师队伍,鼓励学校邀请科学家、气象专家、医疗卫生人员、工程师等科技工作者担任兼职科技教师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生理卫生、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知识产权进校园等科学教育活动,实现中小学科技教育活动广覆盖,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少儿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体验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推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同育人。利用科普大篷车等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流动科普活动。

提升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培训,加大对中小学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线上线下培训力度,每年培训不低于400名科学教师。实施农村牧区科学教师培训计划,强化教师国家通用语言培训。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2.农牧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提高农牧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造就一支适应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农牧民队伍,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建立村(社区)科普小组,组织科普人员、科技工作者走进农村牧区,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陈规陋习,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培育高素质农牧民骨干队伍。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训计划,进一步完善省、市州、县、乡、村五级农牧民培训体系。开展农牧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举办新时代农牧民技能大赛、网络科学素质竞赛、乡土人才创业创新大赛等,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实施高素质农牧民气象信息员培训计划,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大力开展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推进信息入户。开展农牧民教育培训5万人(次)以上,培育农牧区创业创新带头人0.43万名以上。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服务,鼓励驻村干部开展科技服务。支持农牧区技术服务单位、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建立示范基地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引导专业技术学(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形成一支稳定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发挥乡土专家、科技工作者的引领作用,为乡村振兴服务。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3.企业家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提高企业家和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

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增强爱国、创新、诚信和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拓展国际视野,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提升技术工人的技能。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精心打造“青海民营企业大讲堂”工作品牌。组织培训全省民营经济人士1万人(次)以上。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十四五”时期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创建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50家。每年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深入开展省级行业、部门职业技能大赛、劳动竞赛、岗位能手大评比活动,着力提升职工技能技术水平。每年举办青海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力争涵盖20多个行业、100余个工种。

深化职业技能与培训创新融合。鼓励企业家培养、引进、使用实用型、创新型职业技能人才,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创新教育和培训模式,搭建网上培训学习平台,开辟职工技术技能学习培训线上线下双通道。举办青海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骨干人才培训。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科普活动,培养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工商联、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4.妇女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提高科学意识,掌握科学知识,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塑造崇尚科学的良好家风。

开展科学思想和科学理念宣传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生活、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中,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以及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中的重要作用,引领家庭形成学科学、懂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生活方式。

加强科学知识普及。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妇女科学观念,优化知识结构。分层次对城镇农村牧区妇女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形成常态化教育宣传机制。

实施妇女技能培训计划。持续深化“巾帼创业创新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等活动,深入实施“女性素质提升计划”,开展“青绣”、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倾力打造“青绣—江源巧姑”工坊,培养巾帼建功标兵、农牧区致富女带头人及“金牌月嫂”,引导女性农牧民争做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新型农牧业生产管理能手。

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鼓励、支持女企业家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高科技和高原特色农牧业、有机畜牧业、青绣产业等领域创业创新、施展才能。通过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训、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等,支持农牧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为女性科技人才成长进步、施展才华、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环境,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参与科技交流合作,积极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决策咨询、科研技术攻关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省妇联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科协

5.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家庭、社区、社会协同,开展社区志愿活动、技术培训活动、科普活动。依托老年大学、社区科普大学、社区科普大讲堂、养老服务机构等,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和电信诈骗。建设省级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构建智慧养老社区10—25个、智慧养老院10个。

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创新健康教育方式方法,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将具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占比提高到7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提高到80%。充分利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家园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

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支持老年人参加各类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发挥老科技专家在社区、农牧区、青少年科普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妇联、省科协

6.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牢固树立科学执政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增强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找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青海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维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将科学素质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能力。通过青海干部网络学院等信息化平台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领导干部应带头参与科普讲座、科普活动,到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强化科学素质培训,着力提升广大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

责任单位:省纲要办各成员单位

(二)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实施7项重点工程。

1.精品科普工程。

打造生态科普品牌。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美丽中国”建设、创建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区建设、保护青海生态环境等目标,宣传绿色发展理念,普及尊重自然、绿色低碳的知识理念,深化对我省生态地位的认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环保理念。普及生态环保科普知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六进活动”。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科普讲解、“云科普”“绿色讲堂”“保护青海湖,我是志愿者”等生态环保宣教活动。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通报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回应群众关切。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方式,将城镇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面向公众开放,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生态环境特色的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环保科普参观、学习、交流等活动,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

持续开展应急科普。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科普专家人才库,储备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强化跨部门密切协作和媒体沟通协调,针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加强应急知识公益宣传,持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应急科普主题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完善应急科普综合服务设施,增强应急科普教育功能,发挥“高原应急培训基地”“青海省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基地”作用,加强领导干部应急管理知识轮训和各级应急管理人员、企业相关人员的应急教育培训,力争5年内实现全省应急管理干部应急知识培训全覆盖。

牵头单位:省应急厅

责任单位:省纲要办各成员单位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省纲要办各成员单位

2.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技计划(工程、专项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在科技研发项目、人员岗位聘任、研发实绩考核中增加科普任务、增设考核指标。支持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推动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推动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相关科技成果。引导和支持学会发挥人才和学术优势,实现科技资源科普化。拓展科研平台科普功能,制定科技资源科普转化工作指南,加强对开展科普工作的指导。鼓励大科学装置(备)拓展科普功能,推动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强化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和社会责任。出台激励政策,聘请科普专家、乡土专家,成立科普讲师团,常态化开展科普工作。鼓励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树立科学家精神,坚守社会责任,把科学原理、技术成果转化为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科普知识和科普资源,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的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科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3.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加强各类科普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提高科普宣传吸引力和渗透力,推进科普精准服务。

建设科普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统筹各地区各部门科普信息化平台、多媒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省级科普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完善省级气象科普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通过搭建综合专网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平台的上下贯通、左右互动、网络畅通、信息联通。逐步应用5G、区块链、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满足公众多样性、个性化获取科普信息的需求,推动科普全面升级。

加强科普场馆信息化建设。以推进现代科普场馆建设为目标,利用现代网络手段,进一步完善升级科普场馆信息化建设。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等基础设施,利用网络资源共享共建信息,以更大的信息量、更广的覆盖范围、更便捷的获取方式,打造虚拟数字科普场馆。

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与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城市等深度融合,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偏远农牧区倾斜。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4.科普阵地建设工程。

加强科普阵地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

加强科普场馆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科技馆,逐步实现全省市州级科技馆(室)全覆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建设科技馆,推动流动科技馆巡展全覆盖。鼓励支持与行业深度融合,协调推进各行业各部门打造专业性科普场馆、基地。逐步组建全省百年气象站科普室,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气象局建设科普室。加快对现有科普设施的更新改造,推动向社会开放,加强科普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和能力提升。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技馆免费开放。

完善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建立科普场馆联盟,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实体科技馆建设,开展科普展教品创新研发,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加快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鼓励建设县级气象科普室,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

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创新发展科普教育基地,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管(教育、研学)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各级各类市政公园,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增设科普内容,强化科普教育服务功能。拓展提升科技场馆类、公共场所类、教育科研类、生产设施类、信息传媒类科普教育基地。培育命名省级科研科普基地10个,科普教育基地20个。省、市、县三级联动建设企业、农村、社区、学校科普家园,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科普需求,创建群众欢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阵地,推动科普活动常态化开展。

牵头单位:省科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5.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

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科学素质纲要组织工作体系建设,确保纲要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牵头部门统筹工作。深化“3+1”模式,加强上级科协引导,发挥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三长”重要作用,探索拓展“3+1+N”模式,吸纳企业负责人、司法所长等基层科技人员加入科协组织。推进完善乡镇(街道)、园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加强各级学会建设。依托农业合作社、农业技术协会、联合会等基层组织开展科普工作,增强基层科协依靠科技工作者、动员科技工作者、组织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乡镇和村一级,采取群团协同化方式落实工作。

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省域统筹政策和机制,市域构建资源集散中心,县域组织落实,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完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推进公共文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

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全国、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5个,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15个。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群团协同化“科普家园”建设,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实施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备配置项目。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提升农村、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培育省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50个、科普示范社区50个。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世界气象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普六进”(科普进农村牧区、学校、企业、机关、社区、寺庙)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

加强基层科普队伍建设。依托基层各类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气象信息员、中小学教师和科技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骨干,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全覆盖。鼓励学校、农技推广部门、企业等设立科普岗位。壮大科技志愿者、科普信息员、科技辅导员、乡土专家、科普专家队伍。

牵头单位:省科协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6.科普传播工程。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繁荣科普创作,提高科普服务智慧化水平,服务数字社会建设。

实施繁荣科普创作鼓励计划。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大力挖掘科技资源,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创作3部以上大型艺术原创作品。打造各级“科普大讲堂”,深化科普内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卫生健康等重大选题开展科普文艺创作。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与科普产品研发深度融合,开办具有地域特色、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科普栏目、频道。鼓励高等院校、企业科技社团开展科幻、动漫、视频等科普创作及少数民族语言的科普作品开发。

加强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建设。推动图书、报刊、音像、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上深度融合,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科普频道。力争在省、市州级电视台打造品牌栏目,每天播出,并加大科普信息定制化推送力度,做到科普工作日常化、广泛化。组织开展媒体记者和编辑的科普培训,提升媒体科学传播能力。

强化“科普中国”推广应用。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强化需求感知、用户分层、情感应用的理念,推动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着力推进“科普中国”落地县级融媒体中心。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林草局、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社科院

7.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搭建合作平台,丰富交流合作内容,增进文明互鉴,推动价值认同,提升合作交流水平。

拓展科技人文交流渠道。紧紧围绕建设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目标,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等国家战略,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开展交流培育计划,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

丰富交流合作内容。深入开展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合作项目,促进科普产品交流交易。聚焦应对未来发展、粮食安全、生态保护、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可持续发展共同课题,加强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

加强科学素质提升经验交流。与省内外科学组织加强交流,深化公共卫生、绿色发展等领域合作。开展区域间交流互访,推进科学素质建设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借鉴方法,提升能力。

牵头单位:省科协

责任单位:省纲要办各成员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省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纲要办各成员单位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关规划和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当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考核。加强各级科协组织建设,强化各级纲要办力量,充分发挥纲要办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进科学素质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机制保障。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进一步完善督查、会商、通报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经费保障。各级部门根据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十四五”期间,省级年人均科普经费达到2.2元;市州、县区级年人均科普经费分别达到1.5元以上,且不得低于“十三五”末人均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年科普经费投入未达到25万元的县区,不低于25万元。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大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四)明确进度安排。每年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2021年,推动“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做好动员宣传。2023年,开展中期评估,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2025年,组织开展全面督查,对“十四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继续推进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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